自从电动车出现以后,在我国的保有量就持续上升,如今已超3亿。因为各种原因,很多车主都会对其进行改装,而像“路霸”、“不带头盔”、“超载”、“私拉私充”等现象更是多不胜数。
自己是图了一时便利,却不知隐患极大。以前管控的不严,所以也就没有引起重视,如今若是再敢“为所欲为”······
这不,今年8月份
湖南的这位小伙
就忍不住秀了一把操作
给大家上了一课!
因为嫌弃电动车续航里程太短,就改变了电动车的电池和电路系统,硬是从80公里提高到了200公里,还拆掉了限速装置,最高能跑到60公里/小时,这是想去赛车?
好在,被交警及时发现了,不但扣押了这辆改装的电动车,还做出了相应处罚。
之后在这位车主的帮助下,交警找到了为他私自改装电动车的经销商,做出了两万块处罚的决定
另一边,7月份浙江也开出了一份5000元的天价罚单
违法嫌疑人周某威对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加装座位、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安全驾驶装置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大家不要觉得这些案例离自己很远,自己骑得开心就行,而对一些隐患就视而不见。
注意
事项
电动车也有使用期限
根据《条例》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早于该期限不得上道路行驶。
注意
事项
不要摆放在楼道
在电动车火灾的事故中,80%是在充电时发生的;而电动车火灾致人员伤亡的,90%是因将其置于门厅或过道。
注意
事项
充电要规范
不要乱用、混用充电器,由于电池品牌、型号不同,所匹配的充电器可能是不一样的,混用可能导致过充和鼓包。除此之外,现在越来越多小区也都有专门的充电区域了,不要再乱拉飞线充电了。
2020年10月14日18时许,惠东县平山弘城厚园住宅小区某栋5楼发生火警,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是停放在屋内的电动车电池自燃引起的火灾。
该屋主孙某(女,48岁,安徽人)存在过失引发火灾行为,被依法处于行政拘留15日处罚。
图丨救出被困人员
一直以来,关于“电动车如何充电”的问题始终存在争议。很多车主也知道“私充”不规范,但是奈何缺少统一充电的地方。
以下是部分网友评论
看来唯有加快各地的电动车充电站建设,才能有效缓解屡禁不止的电动车私充现象。
处罚只是手段,警示才是目的!
充电安全提醒
家里有电动车的千万不要“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不要违规为电动车(电瓶)充电。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