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人被困!抚州一楼道数十辆电瓶车起火!

云易充  2021-03-01 17:31

2月24日23时27分,

抚州市东乡区消防救援大队

接到报警称:

环城西路512号楼道电瓶车起火!

消防救援大队

立即调派一个专职队,一个消防站,

4辆消防车,28名指战员

赶赴现场施救。

消防救援大队到达现场后

发现一楼楼道中数十辆电瓶车起火


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

浓烟滚滚正在向楼上蔓延

楼上多家住户居民正通过窗口

挥摆白毛巾向楼下求救

 情况十分危急


疏散通道打开后

消防救援人员立即深入楼内

从二楼挨家挨户排查疏散被困人员

成功将楼中16名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



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但电动车相关事故已屡见不鲜

而车主将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充电

不仅为周遭生活群众埋下安全隐患

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因此,不管是租户还是房主本人都要严格遵守“五个严禁”,一旦出现过失造成后果,房东作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个严禁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以及消防车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


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半  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严禁在以上区域内以及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



而很多网友表示,小区没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飞线”充电实属无奈。

 为此,小编建议相关业主也可以给小区物业反馈,解读相关政策,让物业积极安装统一的“云易充充电桩”,就可以解决这个难题,实现双赢。





云易充温馨提示



当楼道起火浓烟较大,千万不要盲目逃生,请退守家中用湿布条或毛巾将门缝隙堵塞住,等待消防人员的救援。


同时严禁在建筑物内的共用过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楼道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要将电瓶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并落实好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电动自行车应该选择统一的充电桩设备进行充电,楼道也是生命通道,电动车别停楼道,更别在楼道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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