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外卖小哥将电瓶在室内充电,致1人受伤!

云易充  2021-07-07 17:11


7月1日上午7时许,随着一声巨响,西安市朱雀大街和昌明路十字朱雀云天小区4号楼24层冒出滚滚浓烟。


“我当时正在家睡觉,还以为谁家的空调室外机掉了,后来趴窗户一看,一家窗户在往外冒黑烟。



小区业主称,是事发住户将电动车电瓶提回家充电,疑似电瓶爆炸,将门窗都炸没了,玻璃碴飞到了对面的车库顶棚上。


事发后,消防车、物业工作人员都来到了现场。



到场后经侦查,租住在朱雀云天小区4号楼2404户的几名外卖员,将电瓶车带进主厨房内充时引发火灾,电瓶充电后温度高,冲击波把门窗就冲飞了。



现场消防人员将冒烟电动车电瓶移至户外,进行冷却降温处理,经过20分钟的处理,确认现场无危险,移交物业后请示返回。


事故造成电梯间墙壁和车库玻璃顶受损一人右手臂烫伤,伤者目前正在治疗。





现场走访:事发小区仍有许多玻璃碴


事发两三天后该小区住户已重新安装了大门。而该户门框四周墙体有多处撕裂痕迹,阳台窗户仍旧没有安装,窗框也只剩侧面一道残余,阳台下墙体部分碎裂脱落。


紧挨着阳台的房间窗户,只剩下四周的窗框和一块玻璃,顺着窗户可见屋内堆放的被子和小桌。车库入口的玻璃顶呈蜘蛛网状碎裂,上面还有很多玻璃碴。

小区内多处悬挂有禁止携带电瓶上楼入户充电的警示标语,在小区不同楼的门口都贴有关于小区租户及电动车摸底排查的通知。在4号楼门口还贴有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关于加强农村社区电气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物业每月最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同时,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得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不得私拉电线,电动车不得违规充电。



7月5日雁塔区、长延堡街办、青松路社区就此事在朱雀云天小区召开现场会,宣布雁塔区8个街办所有社区连续整治一个月。



新闻来源:华商报




>>重点!!!


8月起电动车违规充电将被罚




6月25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物业: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规定》第十条提到,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所以,物业也要有意识的去引导居民安全充电,安装带有“充满自停”功能的电瓶车充电桩,让居民安心充电。


并且要禁止居民进行飞线充电、推车上楼等不安全的充电行为。




无论是单位或个人都要意识到,只要将电动自行车推回室内家中,就有发生火灾的风险。


尤其是劣质、改装的电池,就是一颗‘不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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