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一小区电动车凌晨起火引燃杂物,险酿大祸!

云易充  2021-09-08 17:02

9月3日凌晨2时许,辽宁省锦州市某小区楼下一电动车起火,火势猛烈燃烧,连带堆放在一楼门口拐角处的杂物一起燃烧起来,并有持续向居民楼上发展的趋势。


居民楼中还有很多没有及时撤离的住户,火势一旦蔓延上去,后果十分严重。


△睡梦中的居民被消防员及时疏散


消防站接警后,迅速组织消防员前往现场。由于起火地点被栅栏围住,且两侧只有仅够一人通过的小门,带队指挥员徐鑫强因地制宜,将消防车停在离起火点较近的栅栏外。


迅速铺设一条干线出两支水枪对火势进行压制,并派遣人员携带空呼和破拆工具挨家挨户敲门疏散住户。

  

△现场消防员对起火点强攻


2时05分,消防站又接到指挥中心指派命令,在出动途中确认是同一火警,带队干部王伟健下令增援第一出动力量,到场后迅速投入战斗,火势立即被扑灭。

由于指挥合理、行动迅速,将火势消灭在了萌芽状态,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的财产损失。



新闻来源: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中心








又是一起电瓶车引发的火灾事故,所幸消防部门扑救及时,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很多怀抱侥幸心理的人会问,如果自己的电瓶车停在家门口起火了,车主及时扑灭是不是就没事了?


答案是:NO!


电瓶车违规充电

引发火灾

不仅要赔钱

还要被拘留!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金某将电瓶车锂电池放置在楼道内充电发生火灾。因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属地派出所对相关责任人金某,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望其吸取事故教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据闵行消防介绍,8月23日23时30分许,居住在闵行区的金某将儿子的电瓶车锂电池拆下后,放置于居民楼的14楼楼道内充电。


次日凌晨3时许,锂电池充电过程中故障引发火灾。好在消防人员扑救及时,这起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最终,属地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以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对相关责任人金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相关部门表示,涉事人员因过失引起火灾,且尚不构成犯罪的,最多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


其实,从今年5月1日起,《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已经正式施行,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即使未引起火灾,对人员密集场所最高也或将面临5万元罚款。


眼下,已经进入秋季,气温降低转凉,居民家中用电量增加,“飞线充电”稍不注意就极有可能引发火灾。


电动车违规充电,不仅对自身安全不负责任,更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



而小区安装使用智能充电桩不仅可以帮助居民解决充电难题,而且也会使得充电更加安全,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小区环境变的更加优美。



电动车火灾防范

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为了我们共同的消防安全

请牢记

楼道不停车  电瓶不进门!


修改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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