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现场火光冲天!

云易充  2021-10-13 17:05

电动车“上楼”为何屡禁不止?

为什么有些车主

宁愿冒着巨大的风险

也要把整车或蓄电池提到家里充电呢?



10月10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蒋垛镇发生一起意外事故,一辆电动车在院内充电时短路,起火后引燃厨房,现场火势十分迅猛。




消防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将大火迅速扑灭,仅造成财产损失,并未出现伤亡情况。


从公开的视频可以看到,现场还有其他易燃物,燃烧的火势不容小觑,空气中到处都是燃烧导致的浓烟。


现场一直有警笛声响,可以看见消防员正在事发现场进行处置,消防员手持水枪在一直进行灭火,随后大火被扑灭,消防员对堆积杂物进行处理,避免二次复燃。



据了解,事发原因是因为电动车在院内充电,发生短路起火,因为距离厨房较近,将厨房引燃,消防员通过20分钟的奋力扑救,将大火成功扑灭,并未造成严重损失。


电动车引发的事故并不少见,但是也是很多家庭必备的交通工具,只能在日常多加注意。




在日常发现电池老化膨胀后就要及时更换,做好电池的保养工作,尽量不混用家中的电动车充电器或者随意更换。很多居民甚至从家里接出一根电线“飞线”充电,而一旦引发火灾,就得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刑事处罚案例



案例一

广东一电动车维修铺电池自燃起火,一家四口三死一伤,8岁女孩遇难。



基本案情


2017年2月14日凌晨,广东一电动维修店内堆放的锂电池自燃引起店内起火,店主黄某晶一家四口全部被困在屋子里。


随后消防员迅速赶赴现场,将黄某晶一家四口全部救出。不幸的是,除了黄某晶外,另外三人都经抢救无效死亡,黄某晶幸免于难。


经法医学鉴定,三名死者因吸入大量一氧化碳导致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经调查,起火原因是黄某晶经营的维修店东北角货架底部堆放的锂电池自燃起火所致,火灾造成财物损失价值15306.40元。



判决结果


事发一年后,黄某晶主动投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黄某晶过失引发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惩处。失火导致三人死亡,法定刑幅度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黄某晶主动投案,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且已经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案例二


云南省大理古城内一处民房发生火灾,6人不幸遇难。


基本案情


2019年6月10日22时30分许,李某给电动车及电池充电,至次日凌晨0时许李某等人入睡时,仍有5块电池仍在继续充电。


凌晨6时许,一楼南墙中柱处货架底部的锂电池在充电过程中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扩大成灾。火灾事故造成6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经鉴定直接财产损失为16万余元。



判决结果


2020年9月22日,从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9年6月在大理古城发生的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致6人死亡案,公布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以失火罪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6个月,赵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从客观上来说,通常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只要使用得当,注意保养并不会轻易发生爆炸燃烧。


但是相对便宜的电动车质量就不能保证,内部使用的电池和线路都会更容易损坏,这种情况也是防不胜防。只能从根源上规范自身的充电行为,选择智能充电桩进行充电,让危险远离居所才能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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