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郑州市建委以《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等在内的5个审查要点和设计导则为内容,组织建筑设计企业、电力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单位召开宣贯会,对这些导则进行编制说明、内容解读及答疑。
新建住宅每户须有1个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
随着郑州市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电动自行车数量也增长较快。一些老旧小区的电动车用户私拉电线充电引起火灾的现象,严重威胁到了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导则》 包含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充电管理系统、安防消防系统的建设标准和质量技术要求,已通过专家评审。
《导则》明确提到:
1.电动车要有充电设施。
新建住宅建筑应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按照地上每辆1.3平方米,地下每辆1.6平方米进行面积核算。
2.地面上预留充电位置 。
地面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应预留不少于1个电动轮椅车或电动三轮车充电位。
3.充电车库有要求。
充电库停车大于500辆应设置2个或以上出入口,出入口不小于1.8米宽,车辆分组停放,每组50辆,库内净高不低于2米。
4.充电设备要具备“智能化”等条件。
充电系统应采用全自动微电脑智能控制,实时监测电流电压等信息。
5.充电设备要安全防盗。
设置充满自动断电、防盗等功能,用投币、刷卡、网络支付等付费方式。
面对这则规定,小编有话说:
这一《导则》的提出,是不是预示着小区充电将迎来一个智能化的时代?
且不说开发商是否愿意承担这么多充电车位和车库,而纵观当下充电站和充电设备,可以说80%的充电站都无法满足此类条件。
最难实现的就是充电站“智能化”。
当下仍有很多小区使用的是传统投币式充电站,而投币充电站的充电电压、功率是难以检测的;另外投币式充电站容易引发钱箱被盗的风险,这是物业和投资人难以接受的。
当然,充满自停的设备在市面上还是有的,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物业难以管理的问题。就算是在充电站充电,充满自停的装置也只能作用于充电器本身,而不能让充电站停止供电,也就会浪费金钱,虽然很多人不在意这一块钱,但积少成多,损失也不小。
而唯一治本的方法就是让“充电站具备充满自停”的功能,但显然当下的绝大多数充电站都无法满足这一条件。当然更别提符合“智能化”的网络支付的充电设备了,除了极个别的智能充电站外,很多充电设备都满足不了。
云易充作为极个别的互联网+智能充电站,具备一键充电、充满自停、实时监测、安全防盗的强大功能,满足《导则》的所有要求。郑州乃至全国有此需求的城市,云易充充电站都会成为城市小区居民生活的好帮手。
编辑:常帅